报 名 须 知
一、我市200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总体安排
1、报名与咨询(2004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2、准备申请(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前)
(1)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普通话水平测试;
(3)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
(4)思想品德鉴定;
(5)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
(6)复印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材料,复印相当助理工程师或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需要);
(7)本市有关院校为2005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业成绩证明;
3、受理申请(2005年4月1日至4月7日)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具体时间在受理申请时公布)
5、资格认定
6、证书发放
二、本报名点办理以下种类型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报名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须重复申请。申请学科应在公布的学科目录中选择,当年只能填报一个学科。
各市、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虎丘区、工业园区报名点受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报名。在职中小学教师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可在以上各市、有关区教育局报名。
三、报名人员所应具备的学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其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6、2005年普通高校非师范应届大学本、专科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含学业成绩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同时持有苏州户籍(包括学生户籍)。
五、报名人员应先领取《苏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表》,并按报名表的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填写完毕后,凭身份证、户籍材料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在缴纳报名费10元后领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由申请人带回,请记住材料袋的编号。材料袋中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在职申请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其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2005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鉴定表填写后要加盖公章,由申请人本人连同其他有关材料在2005年4月1-7日一起送受理申请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按规定和统一安排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时间统一安排在 2005年3月。(具体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体检通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中《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供申请人员参加体检时使用,申请人员应在“体检表”上填好材料袋上的统一编号。“体检表”在体检完毕后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体格检查证明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必须重新参加体检。
七、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均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须参加考试的申请人员在报名点报名(各市、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虎丘区、工业园区的申请人员在12月12日到苏州教育学院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填写《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2005年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和本人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分别用于报名登记表和制作准考证。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我市统一集中考试,考试时间定为2005年2月最后一个星期的周六全天。
教育学、心理学考前培训自愿报名参加,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的申请人员在苏州教育学院报名,缴纳培训费,购买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大纲(大纲工本费22元)。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联系电话:65195796。
八、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均应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并取得经江苏省普通话测试中心验印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普通话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参加培训测试的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在报名点报名,缴纳测试费及证件费50元。培训自愿报名参加,苏州市普通话测试站,联系电话:65217036。各市及吴中区、相城区申请人员可到当地普通话培训辅导站报名,参加测试。
九、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和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员,以及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参加测试的申请人应在2005年4月1日至4月7日送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及相关材料时,缴纳测试费100元和本人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张。
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由本人妥善保管,应务必防止出现污损。所需材料均应在2005年3月31日前准备完毕。2005年4月1日至4月7 日,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由申请人送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及全部材料,材料缺少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员还应交本人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张。
十一、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编写了“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学习手册”,该“学习手册”对我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及有关政策、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等作了详细的介绍,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需要者,可在报名时购买,每本定价:7.5元。